神轩一次性刃针单支装带管刃针田纪钧教授发明100支1盒
规格
I型
0.90*85mm,0.90*60mm,0.90*40mm
II型
0.7*85mm,0.7*60mm,0.7*40mm
III型
0.5*60mm,0.5*40mm
IV型
0.35*40mm,0.35*20mm
钩拉刃针:0.7*60mm
产品性能:刃针针体由GB/T1220-2007规定的3Cr13材料制成,经过热处理后,其硬度应在HV0.1480~HV0.1600之间。刃针针头应锋利,不得有卷刃、崩刃等现象。刃针杆部应有弹性,经屈曲150后不得有变形,屈曲450后不得产生断裂现象。刃针用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后,应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小于等于10pg/g.
主要结构:刃针由针体及针柄组成。产品针头部分由GB/T1220-2007中规定的3Cr13、针柄部分选用紫铜丝材料或PVC材料制成。
适用范围:该产品作为中医器具、用于刃针疗法。
使用:本品仅限经培训合格的医生在消毒环境内使用。严格遵守《刃针微创治疗术》操作要求,在适应症范围内进行。要求准确诊断,准确定位,从简单到复杂逐步开展。
注意事项:
1.该产品为一次性使用,一人一针,不得重复使用,用后销毁。
2.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小包装袋破损,禁止使用。
3.该产品有效期两年,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4.治疗过程中如未严格遵守操作要求发生断针,应立刻用食中二指从针眼两侧压下皮肤和肌肉,用镊子夹取残留针体。或送外科取出残留针体。
5.在治疗过程中如发现针刃卷刃等现象,应停止使用。
禁忌症:
1、严重高血压、冠心病、溃疡病、肝肾功能不全及传染病患者;
2、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及其他凝血机制不全者;
3、治疗部位有红肿热或深部脓肿坏死者;
4、神经源性疾病;
5、恶性肿瘤患者;
6、结核病患者及疑有结核病史者。
储存方法:该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清洁处,防止阳光直晒,严禁重压。
灭菌方式、有效期:环氧乙烷灭菌,有效期二年。
执行标准:YZB/京 1253-2010
生产许可证编号:京药监械生产许20050113号
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京械注准2016227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