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以A/O工艺为主,将设备主体埋在地下,减少节约占地面积,经济全部设置于地下,运行经济,抗冲击浓度能力强,处理效率高,管理维修方便。
一、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特点
1、埋设于地表以下,设备上面的地表可作为绿化或其他用地,不需要建房及采暖、保温。
2、二级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均采用推流式生物接触氧化,其处理效果优于完全混合式或二级串联完全混合式生物接触氧化池。并比活性污泥池体积小,对水质的适应性强,耐冲击负荷性能好,出水水质稳定,不会产生污泥膨胀。池中采用新型弹性立体填料,比表面积大,微生物易挂膜,脱膜,在同样有机物负荷条件下,对有机物去除率高,能提高空气中的氧在水中溶解度。
3、生化池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其填料的体积负荷比较低,微生物处于自身氧化阶断,产泥量少,仅需三个月(90天)以上排一次泥(用粪车抽吸或脱水成泥饼外运)。
4、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除臭方式除采用常规高空排气,另配有土壤脱臭措施。
5、整个设备处理系统配有全自动电气控制系统和设备故障报警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平时一般不需要专人管理,只需适时地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应用范围
1、宾馆、饭店、疗养院、医院。
2、住宅小区、村庄、集镇。
3、车站、飞机场、海港码头、船舶。
4、工厂、矿山、部队、旅游点、风景区。
5、与生活污水类似的各种工业有机废水。
国外地下空间的发展已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城市地下大型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也取得了很好的发展。如在欧洲、日本、香港、台湾、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建设了多座地下式污水处理厂。为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及防治环境污染都具有重大的意义。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如北京、深圳、广州、合肥、青岛等也相继建成(或拟建)了多座地下式污水处理厂。
(1)占用空间少。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中,考虑到地下空间和投资的限制。构筑物设计都比较紧凑,技术上也尽量选用占地面积小的处理工艺。地下污水处理厂不需考虑绿化及隔离带等要求,故占地面积较小。例如,荷兰鹿特丹DOKHAVEN地下污水处理厂采用了AB工艺。占地面积仅为传统工艺1/4左右:日本神奈川县叶山镇地下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仅是地上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的1/3。
(2)噪音污染小。地下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处理设备均处于地下,许多机械的噪声和振动将对地面的建筑和居民基本不产生影响,有效地防止了噪音对周围居民生活与工作的影响。
(3)臭味污染小。由于处于地下全封闭管理,地下污水处理厂可以对产生的臭气进行全面的处理,对环境和城市居民生活不产生影响。如英国伊斯特本的新奇地下污水处理厂虽然建在繁忙的街道和海滩之问,但未对休斯特本的旅游区自然景观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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